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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尊重孩子的人格

1999-08-18 来源:光明日报 张凯 我有话说

不久前,某市一名14岁的初中生,因不堪班主任老师体罚辱骂跳楼身亡,让人震惊之余,引起了我们沉思。

该生有不妥的地方,至少他的心理素质不够健康,但是,作为自杀的直接原因,是不堪老师的辱骂与体罚,这就应归咎于老师的责任了。再说,如果每个孩子都百依百顺,十全十美的话,那还需要学校和老师干啥呢?无论是从他们的年龄上,还是他们的知识积累都是相当有限的,所以,进学校是他们增长知识的必须,同时,也是学会做人的理想天地,请不要忘记,抑或他们年纪小,知识面狭窄,但是已经具备了起码的人格尊严,这种尊严需要别人共同维护与尊重。

古时就有这种说法:“欺老不欺小”。虽然不尽正确,但却很明确地指出了小孩如果受到人格的侮辱,他将会铭记于心,并且一旦有了能力,便开始实施报复行为,这种事,从古到今,可以说是无以计数的。

一位女性讲述了这样一个甜美的故事。她初中的时候,悄悄喜欢上了她们班上的一个男孩,这种意识越来越浓,但是没有勇气向他表白,于是将这份情感毫无顾忌地倾泄到自己的日记本中。但是,有一天,她突然发觉自己的日记本被人翻看了,唯一的嫌疑人便是她妈妈,可是她妈妈好长一段时间都装得若无其事,只是非常细心地关心她的学习和生活,这使我的妻子更加难受。终于有一天,她忍无可忍地向妈妈挑明了:“你为什么要看我的日记?”

她妈妈的解释是这样的。偷看她的日记是一种不尊重她的表现,首先请求她的原谅。然后说明看她日记的真正原因是她成绩的快速滑坡,从日记中了解到了,原来是女儿初涉爱河,妈妈说,这是很正常的,但是必须把握好,因为在这个朦胧的年龄很容易干出糊涂事来,将会因此而造成终身憾事。

妈妈诚实地给女儿道歉,对初中产生恋情的女儿不但没有责备与辱骂,而是心平气和地道出了其中的利害关系,无论哪个当女儿的,都能够理解妈妈,也能够正确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。

同类的事,如果方式不当,不知要使多少母女反目成仇,不知要使多少母女伤心流泪,……这,便是人格力量。

对孩子的教育,无论是老师还是家长,都应该重视培养他们的自尊、自信、自强的人格情操。这也是今后广泛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,也是他们今后走向社会,能适应社会发展的素质保证。笔者认为,在培养教育的过程中,最大的功效莫过于以身作则,教会他们从小就学会尊重和维护他人和自身的人格。

在现实社会中,对孩子的教育有两种极端的现象应该引起注意。一是文章开头那类处罚式教育,有许多家长“望子成龙”心切,对孩子压迫式的学习,老师为了达到预期的教学“效果”,采用“家长式”的方法,从罚站、推出教室、“坐办公室”,到不准回去吃饭、罚款、罚重写成百上千字,有的甚至还大打出手,破口大骂等等,这在他们那片尚属稚嫩的心理上,是不会产生家长与老师想象中的成效的,反而,还会产生逆反心理,在原来的基础上变本加厉,使效果恰恰相反;另一极端便是过于溺爱孩子,对他们百依百顺,以至最后发展到孩子凌驾于父母头上,作威作福。所以,尊重孩子,并不是变相庇护和溺爱孩子,多让他们自己做出选择,依照自己的能力去走去闯,因为无论哪个孩子,最终都要飞出自己的家门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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